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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红得趣三:古典式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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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鸿田 于 2025-3-1 23:10 编辑

       说到一见钟情,首先想到的总是董小宛和冒辟疆。

       张明弼的《冒姬董小宛传》里写当初董小宛色艺双精,在秦淮已经很有名了,且自视甚高,曾揽镜自语道:“吾姿慧如此,即诎首庸人妇,犹当叹彩凤随鸦,况作飘花零叶乎?”意思是说我既如此美貌又聪慧,即使是给普通人做妻子,都有些辱没,更何况委身在这花街柳巷呢!可见能令董小宛看得上眼的男子,实在不多。

       而冒辟疆呢,不仅家里有钱,才华过人,而且长得也很帅。张明弼说他“姿仪天出,神清彻肤,余常以诗赠之,目为东海秀影”。一个男人,又帅又多金又有才华,那他肯定不缺女人,而且,肯定会被女人们惯坏,张明弼说当时的情况是“所居凡女子见之,有不乐为贵人妇、愿为夫子妾者无数”,就是说,凡见过冒辟疆的女子,都情愿放弃贵妇的头衔,而做他的妾室。这大约是实情吧,试想,一个冒辟疆这样的年轻男子,和一个老朽无力的达官贵人,换我也会选择前者!女人们既如此追捧,结果就是“辟疆顾高自标置,每遇狭斜掷心卖眼,皆土苴视之”,这简直就跟没挨过饿的人会挑食一样,是肯定的了。

       话说当年董小宛和冒辟疆一个是年华正好,一个意气风发,那年冒辟疆去赶考,他的几个同道中人如侯朝宗等人都向他盛赞董小宛;而董小宛也经常在文人啊上流社会的宴席、集会上听到冒辟疆的名字。双方都是久仰久仰了,但冒辟疆几次上门求见,都跟董小宛阴差阳错地错过了。

       “一日,姬方日醉睡,闻冒子在门,其母亦慧倩,亟扶出相见于曲栏花下。主宾双玉有光,若月流于堂户。已而四目瞪视,不发一言,盖辟疆心筹,谓此入眼第一,可系红丝。而宛君则内语曰:吾静观之,得其神趣,此殆吾委心塌地处也。”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次相见,张明弼写来有些夸张,但可以肯定的是,一个艳冠秦淮,一个风神俊朗,两个都自视颇高,不轻易付出感情的人,在这一瞬间都合了对方的眼缘,空气中都是两人目光交接时碰撞出来的噼里啪啦的火花。但第一次见面就仅止于这惊鸿一瞥了,两人真正结缘,要等到三年之后了。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一见钟情”,其实只能算相互有感觉,还谈不上“钟情”,但已足够浪漫。反而那种一见面就如火如荼,非彼此誓不嫁娶的,在我看来却不真实。

       《红楼梦》里讲男女初遇,我印象最深的有好几对。其一是贾雨村在甄士隐家中初遇丫鬟娇杏,因对方回头望了他两眼,他就暗暗把人家惦记上了,脂砚斋批他“古今穷酸,色心最重”,呵呵,算是一个自作多情的美丽误会。

       其二是王熙凤初遇贾瑞,那一段真是写尽一个无能Se鬼的丑态,听听贾瑞怎么跟凤姐说的:“也是合该与嫂子有缘。我方才偷出了席,在这个清净地方散一散,不想就遇见嫂子也从这里来。这不是有缘么?”后面还有一段是:“我要到嫂子家里请安,又恐怕嫂子年轻、不见人。”曹雪芹写对话的工夫一流,单单是这两句话,贾瑞的情态、眼神、语气,已如在眼前,更有趣的是,如今的登徒子轻薄起来,用的仍然不过是这几句话。曹雪芹将贾瑞写得如此猥琐不堪,以致后来凤姐使计把他给整死了,也并不觉得凤姐可恨。

       其三是红玉跟贾芸的初遇。合该着这俩人有缘,从长相到脾性,两人都很相似。贾芸是“俊容长脸,长挑身材,年纪只好十八九岁,生得着实斯文清秀”,而红玉呢,“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挽着个(上髟下赞),容长脸面,细巧身材,却十分俏丽甜净”,是否很有夫妻相?至少在容貌上很般配。两个人的脾性也都颇为上进,贾芸明明比宝玉年长得多,却腆着脸认他作父亲;而红玉呢,“因他原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向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显弄显弄”。这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曹雪芹写得轻描淡写,只是说红玉“下死眼把贾芸盯了两眼”,又说贾芸“听这丫头说话简便俏丽,待要问他的名字,因是宝玉房里的,又不便问”。如果不是后文红玉梦见贾芸的话,叫人压根无从猜到这俩人已情根暗种,但转念一想,不论贾芸还是红玉,其实都是很现实的人,没有那么多诗情画意,但他们很聪明,有心机,两人眼神交锋时,心里已经九转十八弯了,脸面上却是风平浪静,旁人如茗烟者,怎么会看得出端倪!

       《红楼梦》里最曲折的初遇,当然数贾宝玉和林黛玉的那次了。第三回林黛玉进贾府之后,已经由王夫人口中得知了贾宝玉的种种劣迹,可以说是产生了一个坏印象,所以当她听说宝玉来了时,心里想的却是:“这个宝玉,不知怎生个被惫懒人物,懵懂顽童?倒不见那蠢物也罢了。”及至一见,却发现是个翩翩公子哥,而且当时就大吃一惊,心想:“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这是典型先抑后仰的写法,而且由林黛玉的视角,带出贾宝玉的第一次正面亮相。

       随后视角一转,由贾宝玉来打量林黛玉,补写林黛玉的形容、外貌,然后贾宝玉说出了他在整部《红楼梦》中的第一句话:“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至此读者是心领神会了,前缘已定,那个偿还眼泪的故事就要上演了。

       然而《红楼梦》的脱俗之处就在于它很快就把读者从那种情调中拉了出来,脂砚斋说曹雪芹善用“曲笔”,这是的评,宝玉赠字“颦”给林黛玉后,眼看着气氛越来越好,突然他劣性大发,又是摔玉又是哭喊又是闹腾,顿时把整个气氛破坏掉了,也把他“翩翩佳公子”的形象给破坏掉了,完全一黄口小儿嘛!

       《红楼梦》就好看在这里,简简单单的男女初遇,它能写出四种完全不同的情调来,而就是同一个场景里,也能枝蔓横生。比起董小宛和冒辟疆的一见钟情,《红楼梦》写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第一次见面多点宿命感,但孩子气得多,毕竟两个人还不谙世事嘛。

字数:1909
作者:句芒    https://book.douban.com/review/29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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