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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学] 长文——美国现代主义文学的开端《俄亥俄,温斯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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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kqqky 于 2024-6-24 02:49 编辑

原帖:长文——美国现代主义文学的开端(俄亥俄,温斯堡)书评 (douban.com)
作者:天闲子



    每到南开大学的毕业季,三食堂前面的排球场就摆满了地摊,那是毕业生们在处理自己的旧物。读书那几年,我总要去逛逛,时常能淘到好书,比如拉迪盖的《魔鬼附身》、皮埃尔·路易的《比利提斯之歌》,以及迪伦马特的《老妇还乡》。大三那年,运气不佳,逛了半天也只找到一本《安德森短篇小说选》(大部分选自《俄亥俄,温斯堡》),虽然当时我对舍伍德·安德森这个人一无所知,但还是花五块钱买了下来。那是外文出版社2000年出的英汉双语版,杨向荣译,现在市面已经很难找到了。买来之后我并没有太在意,直接束之高阁,很久以后才想起来翻了翻。谁知,仅读了开头几篇,就让我大为震撼,从此再不能罢手。以后逢人便推荐舍伍德·安德森的短篇,声称比海明威和塞林格还要出色,不过别人大多一笑置之。近年来,沉寂了近半个世纪的舍伍德·安德森的作品竟然在国内一再出版,除了《俄亥俄,温斯堡》(或译《小城畸人》),还有《暗笑》、《林中之死》以及多个选本,仅《俄亥俄,温斯堡》就有吴岩、王占华、刘士聪、杨向荣等多位译者的版本问世或再版,可谓集一时之盛,让我这位“老读者”不禁大为振奋。


       安德森原本是一位颇为成功的油漆商,1916年,在40岁时,他突然放弃了商业生涯,转而投身文学创作,甚至丢下家庭、妻儿和企业,跑到克里夫兰写小说。《俄亥俄,温斯堡》中的一篇《虔诚Ⅱ》中有这样一句话:“那时,人们会在天空某朵奇异的云朵的召唤下离开土地和家园,走进旷野去创造新的民族。”安德森也一定觉得自己受到了召唤,他就像失去了乐园的亚当,面对着未知的生活生出无穷壮志。西尔维娅·比奇在《莎士比亚书店》一书中回忆安德森时写到:“我听他讲过他如何放弃家庭和蒸蒸日上的油漆事业,如何在一个清晨毅然出走,永远地摆脱体面的束缚和安全的枷锁,这样的故事听得我心惊胆战。”       安德森的经历让我想到高更,他同样在30多岁时辞去银行的工作去专心画画。这样的行为当然充满争议,但我十分佩服他们勇气。此后几年里,安德森每年都有新作问世,1919年,他发表了奠定他在美国文坛地位的《俄亥俄,温斯堡》。福克纳称他为“我们这一代美国作家的父亲”,还有很多人将他看做美国现代文学的先驱,之后整整一个时代都受到他的巨大影响。


       《俄亥俄,温斯堡》由二十四个短篇组成,每篇小说写一到两个人物。这些小说既可以独立成篇,彼此之间又不乏内在联系。所有故事都发生在俄亥俄州的温斯堡小镇,乔治·威拉德这个年轻的记者成为贯穿全集的线索人物,大部分篇章里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跟着他的目光来观察各色人物。此外,故事中的很多人物也在不同故事中反复出现,似乎在提醒我们,这些人的生活关系有多么密切。安德森自己说:“这部故事集的故事是互相连在一起的,在某些方面,它像一部长篇,一个完整的长篇。”


     而我认为它找到了一种介于长篇与短篇之间的写法。传统的长篇小说要求故事完整,为此作者不得不在有趣的故事之间加入一些不那么有趣的情节,以起到衔接串联的作用,少了这些东西,读者就会觉得难以理解。而在《俄亥俄,温斯堡》中,那些不怎么有趣的、连接性的段落都被省掉了,只保留下了最精彩的东西。写作过程越是跳跃,就越能接近思想的节奏,也就越富有创造的乐趣。这种结构还带来了一种写作上的便利。传统长篇小说要求统一的视角,有时候为了适应整体,必须舍弃更有趣的写法。比如在《射雕英雄传》中,金庸先生曾突发奇想,让梅超风来了一大段内心独白,在我看来,写得实在有些不伦不类。而以《俄亥俄,温斯堡》的写法,作者完全可以在不同故事中采取不同的视角而不显得突兀。有时候,作者是全知全能的,有时作者又借用了乔治·威拉德或其他人物的眼睛。不过总的来说,安德森并没有完全采用过有限的视角,他的后继者们在这方面走得更远。此外,作者对同一故事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写,产生更加丰富的戏剧效果。比如在《上帝的力量》里,哈特曼牧师的行为显得十分庄严神圣,可是读过了《教师》中所讲述的那晚发生的其他事情,牧师的做法又显得十分滑稽,甚至是无厘头。


       再来看这部小说的整体性。除了故事都发生在温斯堡小镇,以及相同的人物在不同故事中反复出现等表面联系,篇章之间的内在联系也很强,仿佛有着相同的韵脚。当我们读过开头几篇之后,就可以期待在后面的故事里能够读到些什么:安德森将揭露人物的心灵,让我们看到人物心中所秉持的理念,以及这种理念怎样让他们的行为发生了变形。揭露的方式一定不是大张旗鼓、激烈论战式的,而是通过生活中的小事让我们匆匆一瞥。而且作者一定不会对此进行评价,他会采用中立态度,把评判的任务推给读者。我们常说某些作品是对同一主题的变奏,而《俄亥俄,温斯堡》中的故事连变奏都算不上,它们保持在同一个节奏上,对同一个主题不断复写。我更愿意将这种重复称作“押韵”。


      《俄亥俄,温斯堡》在文体上的开创性可能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这种开创不仅体现在对短篇小说的影响上,它对长篇小说写作的影响同样不可低估。它的写法提醒我们短篇小说可构筑一个更宏大的世界,而长篇小说则可以采取更跳跃的方式使作者和读者都获得更大的乐趣。我们可以在后来的很多小说中听到《俄亥俄,温斯堡》的回响,比如奈保尔的《米格尔街》、克莱奇奥的《乌拉尼亚》、科塔萨尔的《克劳诺皮奥和法玛的故事》、韩少功的《马桥词典》等等。现代小说越来越成为一种文体写作,一种新形式甚至比一个新颖的故事更加激动人心。《俄亥俄,温斯堡》在文体上进行了一次伟大的尝试,但这种尝试并不激进,而是像安德森的笔法一样温柔。即使你觉得这种创新并不成功,它们作为一篇篇独立的短篇小说依然不失精彩。在更加自由、多样的现代小说叙事中,安德森同样可以被称为先驱。


                         《畸人书》      


《畸人书》被放在全书的开头,具有序言的性质。在这篇序言里,一个老作家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看到了一系列畸人的形象,这些形象深深吸引了他,于是他把这些人物写成了一本“畸人书”。《畸人书》中的一些描述可以看作对全书主旨的阐释。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起初,这个世界还很年轻的时候,有许许多多的思想,但却没有真理这种东西。真理是人自己创造的,每个真理都是众多模糊思想的混合物。世界上到处都是真理,真理都很美丽。      ……      然后,人出现了。每个人出现时都抓着一个真理,有些特别强壮的甚至抓着一打。


      真理让人变成畸人。”      这段话为我们解释了畸人的由来,他们并不是真的畸形,甚至不是存在某种精神缺陷,它的范围要更广。以作者的解释来看,我们很多人都是畸人,我们都自以为掌握了一些生活的真理,这些真理却使我们失去了原来的面貌。


      在《畸人书》中,老作家看到的畸人并不都很可怕,他们有些妙趣横生,有些甚至美丽曼妙。他们的内心十分丰富,有的将狂热的欲望深藏心中,有的因为以往的经历形成了心结,有的则偏执于某些观念。他们每个心灵都极具个性,每篇小说都是对他们内心的探索。安德森执着于捕捉他们情感爆发的时刻,让我们在爆发中窥见其心灵的冰山一角,然后便迅速拉上了幕布。这些时刻如此细微,又如此贴近生活,以至于显得缺乏所谓的特殊情境,甚至有些毫无来由,但这正是人类心灵复杂性的真实表现,时刻提醒我们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竟是如此困难。      这些人并不比其他人更卑贱,他们饱含生命力,内心蕴藏着巨大能量,相比于大多数人所经历的平庸麻木的生活,他们的人生或许更有价值。甚至可以说,畸人身上普遍闪烁着一种英雄主义,一种面对“大多数”的警惕与不屈。如果你想要窥探人类的心灵,就应该去试着了解这些人,他们的心灵是人类最复杂的样本。安德森十分重视瞬间在人生中的作用,他曾说:“真正的人生历史只不过是几个瞬间的历史。只有在少有的几个瞬间我们才活着。”畸人的生活虽然长期处于封闭、痛苦之中,可是他们的人生中却不乏这样精彩的瞬间,这或许就是安德森尊敬他们的原因


      安德森在对叙述中始终对畸人不做评价,而是采取了一种价值中立的立场。按照常理,人们往往对畸人们持否定态度,相比而言,作者的中立也就含有了某种尊重与同情。在面对这些畸人时,我们的地位并不更高,因此也就不该对他们指指点点,评判是非。作者在他们面前始终保持着谦逊的态度,努力去理解他们,同时承认自己没有权力去干涉或者规范他们的生活方式。就像前面我说过的,我尊重安德森对自己人生的选择,而安德森对他的人物采取了同样的态度。

      按照教科书上接近定论的说法,《俄亥俄,温斯堡》所表现的是一战前美国资本主义工业化大潮对人们的心灵造成的冲击,正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导致了人们内心的封闭与苦闷,造成了大量畸人。这种说法固然不错,时代的影响必然在小说中有所表现,但如果把时代变化当作小说的主旨,无疑是用一个低级的答案去回答一个高级的问题。安德森所描写的畸人并非特定存在于某一时代,人类心灵的困境也不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才出现的,当然也不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消失。安德森的畸人是一类永恒的人物,他把畸人的成因归结为占有真理,这难道不是比工业化云云更加深刻吗?此外,“工业化”的说法认为畸人们的内心是不正常的,是“病态”的,这显然不正确。

      说到这里,还有必要提一下小说的题目。《俄亥俄,温斯堡》是原题winesburg,Ohio的直译,吴岩首次将这部小说译成中文时改用了《小城畸人》,显然是出自《畸人书》(The Book of the Grotesque)这个名字。这个译法很容易引起一种误解,让人以为作者是从生活中选出了一些畸人作为典型形象来写,可畸形在安德森笔下并非个例,而是一种人生的普遍样态,是他捕捉到的世界的真相。所以,安德森真正要写的不是一个个的畸人,而是他所理解的世界,俄亥俄温斯堡就是这个世界的名字。此外,《俄亥俄,温斯堡》这个名字会让人立刻想到美国的小镇,这也和弥漫全书的美国味相契合。                           


  《纸球》     


   如果让我挑选古今中外十个最出色的短篇小说,其中必定有《纸球》。《纸球》是《俄亥俄,温斯堡》中的第二篇,我读到这一篇时就完全被迷住了。后来我把这它介绍给朋友,朋友读完后,颇感疑惑地问我:“这就完了?”我觉得他这种反应很有代表性,站在一般读者的角度,小说似乎还没有展开任何矛盾冲突就草草结束了,或者说,它的题材根本不足以构成一篇小说。说到这里,你可能想要去找《纸球》的故事简介去读一读,但我要告诉你,那和这篇小说一点关系也没有。你通过故事简介构想出来的小说和原作完全不是一码事,你无法从故事中反推出小说的面貌。想要真正了解这篇小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去阅读它。


      我准备从《纸球》的篇幅构成说起。这篇小说只有两千字左右,印在书上不过三四页,可以说,简短是它的第一大特征,它最让人惊叹之处也就在于作者竟然针尖上建了一座金字塔。小说的主人公是里菲医生,开头四段为我们介绍了他的基本情况,他没什么朋友,生活孤独,不为人知,还有一个特殊的习惯,喜欢往口袋里塞纸片,时间一长,纸片就变成了纸球。从叙事上来说,这一部分的故事进展为零,它只介绍了一些背景,而篇幅已经用掉了三分之一。接着,作者准备讲里菲医生结婚那件事,但他没有直接开始,而是先给我们讲了讲温斯堡果园里的苹果,之后又介绍了里菲医生的纸球,拉拉杂杂絮叨了些并不太相关的事,这样又花掉了四分之一的篇幅。


      真正讲故事的只有最后不到一半的篇幅,不过故事是站在里菲医生的妻子的角度来叙述的,写了她如何在两个求婚者之间苦恼,最后为了做流产而找到了里菲医生,并且爱上了他。在其中一半的篇幅里里菲医生都没有出场,处在矛盾中心的是姑娘在两个求婚者之间的纠结。到了故事最后,里菲医生也只是被动接受了姑娘的爱,他自己并未作出任何选择。可以说,在这个故事中,里菲医生的行为进展依然是零,真正做出行动的是姑娘,里菲医生只是她的行动(选择)的承受者。故事的主人公是里菲医生,但是他没有做任何行动。他最具有主动性的行为就是把自己的思想写在纸片上,放进口袋,让它们慢慢地变成纸球。这样的事件当然不足以构成一篇小说。

      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在这么短的一篇小说里,安德森竟然拿出十分之一的篇幅去描写温斯堡果园里的苹果。而且和整体叙事的松散与随意不同,对苹果的描写却是细节清晰、鞭辟入里。这段话是这样说的:      “秋天的时候,你在果园里散步,脚下的土地已经冻结,树上的苹果已经被人摘走。苹果装箱后运到大城市,然后在那些充满了书籍、家具和人的房间被吃掉。树上仅剩下零星几只有伤疤的,采果人不想要的苹果。它们的样子就像里菲医生的指关节。轻轻咬一口,它全部的甜味都集中在侧面那一小块圆圆的部分。有人在干硬的地上从这棵树跑到那棵树,去摘那种带疤的、奇形怪状的苹果,装满衣袋。只有不多几个人懂得那种苹果有多甜。”


     之所以要写到带疤的苹果,安德森解释是因为它和味道和里菲医生结婚的故事很像。在讲故事之前,他先告诉我们故事的意蕴,确实是一个耳目一新的手法。但是更加不可忽视的是,苹果还是全篇中的核心意象。很多研究《纸球》中象征手法的文章,都会提到 “纸球”这个象征,但却很少有人提到苹果。      很明显,苹果是里菲医生的象征,小说中对此直言不讳。在写姑娘爱上里菲医生时,安德森用了这样一句话:“她就像发现了形状怪异的苹果的甜味的人,再也不留恋那些在城市公寓里被吃掉的光滑完美的苹果了。”两个求婚者仿佛是那些完好的、在城市公寓里被吃掉的苹果,他们是姑娘从众多求婚者中挑选出来的,年轻,有地位,具有一个求婚者的完美条件。而里菲医生则是带疤的苹果,他生活孤独,不善交际,也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成就。在生活中,这种人既难以接近,又不会引起我们的兴趣,因此我们常常避而远之。


      里菲医生有一个构筑真理金字塔的企图,但这并不见得是什么优点,可能只是他古怪的又一个方面。显然,它不是能让姑娘爱上的东西,一个年轻姑娘对于真理的追求又能理解多少呢?到底里菲医生的“甜味”指的是什么,作者并没有明说,只采用了间接的表达。那就是,虽然我们和作者都不清楚,但是姑娘发现了,并且爱上了,这不就是这些优点存在的证明吗?其实,根本无需证明,每个人身上都有优点,这正是我们对于人类的基本信念。我可以想象,像里菲医生这种人通常会具有的另一些特质,比如谦逊,温柔,善于洞察人心,可这样的理解对于阅读这篇小说并无必要。姑娘和里菲医生都是幸运的,他们的古怪的爱情也像那些带疤的苹果一样,是能让我们对完美的苹果不屑一顾的东西,因为我们大概都明白,在人群中找到一个能够相互欣赏的人是多么难得。

      我们再拿里菲医生和苹果两个形象作比较,会发现苹果比里菲医生更清晰、更丰富、更具有象征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不应该把苹果看成里菲医生的象征,而应该把里菲医生看成苹果的象征,苹果才是这个故事真正的主人公,里菲医生只是苹果的拟人化。      “二分之一的好苹果”代表了这样一种思想:从苦难中会产生某些美好的品质,这些品质让人变得更加优秀。这是对所有畸人的象征。我们往往只看到他们不完美的一面,却没有人敢于去品尝那仅存的完好的一部分,如果你尝过,就会知道苦难在他们身上提炼出了一些宝贵的东西,那是普通人所不可能具备的。那些折磨着他们的东西最终造就了他们。这是一种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这种人道主义始终和人类中最不幸的群体站在一起,为他们寻找生命的价值,深信他们的人生并非不值得一过。


      在《俄亥俄,温斯堡》里的另一篇小说《坦迪》中,陌生人在向一个小姑娘描绘自己心中完美的女性形象时,说了这样一段话:“作为一个女人,被人爱上,大家都以为很容易,但我更懂得那是怎么回事……我理解她的奋斗和挫折。正因为遇到这些挫折,她在我看来才显得可爱。从她的这些挫折中产生出女人的一种新品质,我给它预备了一个名字。我叫它坦迪。”坦迪这个概念就是对“二分之一好苹果”的另一种表达,它是苹果香甜的那一部分。可见,这样的观念早已深埋在安德森的心中,它是对所有畸人的赞歌。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这篇小说的结构。安德森把故事情节淡化了,因为故事本身并没有特别引人之处。而且整个故事都是在回忆的语调中讲述的,因为是回忆,轮廓自然就不那么清晰。可是叙事的笼统却突显了苹果的故事的完整与动人。从位置关系来看,苹果的故事处在全篇三分之一稍多的地方,正好符合黄金分割的比例,可以认为这是全篇最醒目的位置。而从叙事结构来看,苹果的故事是分割文章上下两部分的分界线,就像是从纸面上凸起一样,横亘在故事背景和故事主体之间,具有了强烈的存在感。而苹果在后面的故事中还会被反复提及,这就像是山脉的延伸,在整篇小说中绵延不绝。      可以说,苹果是全篇中类似“诗眼”的存在,它既是我们理解全文的钥匙,又是安德森人文情怀的寄托。按照惯常的阅读习惯,这篇小说的结构显然不合理,可是如果这样的安排是为了突出小说中的象征性,那么它的布置就是十分成功的。安德森在这篇小说中显示出了超越传统小说的高超技巧。


                                   《上帝的力量》     


   在《俄亥俄,温斯堡》中,《上帝的力量》几乎是最具戏剧性的一个故事了。故事的主人公是小镇上的牧师柯蒂斯·哈特曼,他有一个不切实际的愿望:希望上帝向他显灵。夏天的一个早晨,他偶然看到对面房子里有一个女人躺在床上抽着香烟看书,她赤裸着肩膀的形象唤醒了牧师心中潜藏的情欲。他的灵魂中开始了一场战争。最后,他屈服了,他把教堂钟楼里的窗玻璃砸掉一角,躲在里面准备偷窥,可是那天晚上女人没有出现。牧师觉得自己似乎从情欲中解脱了,他赞美着上帝回了家。过不了多久,牧师再次蠢蠢欲动,他又开始了自己的偷窥行动。于此同时,他内心中的挣扎也更加激烈。最终,他败下阵来,承认自己无法抵挡罪恶的诱惑,他决定放任自己的欲念,甚至做好了放弃神职的准备。那天晚上下了雪,他又来到钟楼上,等待着女人。可女人迟迟没有出现,他自己却冻得半死。终于,女人来了,她赤身裸体,扑倒在床上痛哭,之后又开始祷告。这戏剧性的一幕大大刺激了哈特曼牧师,他发疯似地跑到记者乔治·威拉德那里喊道:“人类是无法理解上帝之道的,上帝在斯威夫特这个人身上向我显灵了。”


     在牧师眼里,这个女人是有罪的,不仅因为她吸烟或者衣着暴露,而是她充当了诱惑者的角色,引诱他远离上帝之道,在牧师的潜意识里,女人显然成为了魔鬼的化身。在之后的内心挣扎中,牧师先是希望用上帝的力量感化她,后来不得不承认这是对自己的考验,再到最后彻底落败,这个过程中女人和魔鬼之间的象征关系不断加强。但我们必须承认,牧师是虔诚的,对上帝的信念已经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一个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在整个故事中,牧师都在用宗教理论来解释问题。正因为如此,他才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所遇到的危机,同时在堕落的过程中感到巨大的痛苦。最后一次偷窥中,当女人赤身裸体地出现时,魔鬼的力量无疑到达了顶点,牧师也准备好要屈服于这种力量。可就在此时,女人却跪下祷告了,这标志着,如此强大的魔鬼竟然也会屈服在上帝面前。因为这种象征意义,我们才能够理解为什么牧师竟会受到如此巨大的震撼,认为上帝在女人身上向他显灵了。


      上帝的力量归根结底还是哈特曼牧师自己的力量。作为旁观者,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偶发事件。可牧师最大的心愿就是上帝能够向他显灵,因此他会在身边任何一个微小的事物上寻找上帝显灵的迹象。这样的坚持让看似意外的转折之中呈现出了某种必然性,正是牧师的虔诚使他得到了上帝的启示,他以内心的力量扭曲了现实。作者并没有让哈特曼牧师走向堕落,而是让他在最后得到了解救,这难道不是对他的虔诚的奖赏吗?      这篇小说中没有出现人物间的冲突,主要矛盾在牧师和女人之间,可女人自己毫无察觉,她和牧师甚至没有过任何接触,别人更不会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它的全部戏剧性都发生在哈特曼牧师心中,只有当我们了解了牧师内心的激烈挣扎,才能明白钟楼上那一夜到底有多么重大的意义,那无疑是牧师一生的转折点。

      这就是安德森为我们展示的生活。生活并不像它表现得那么平庸,在它平庸的表面之下隐藏着无数激流,这些激流才是生活的真实,它们解释了生活为什么会如此发生。如果你能读出人们内心的所思所想,那么随便去哪里逛一逛,你都会惊讶地发现每个人心中竟然都有如此丰富的内容。一个正在和人吵架的凶恶男人有可能刚刚失去了亲人,正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一个正在银行排队的普通中年女人有可能刚刚患上绝症,正在清点自己的财产。现实主义有一个著名的说法叫做“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之所以要高于生活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在比现实生活更具戏剧性的场景中人类的心灵才能得到充分的展现,他们更愿意在社会历史的大背景下去表现人,却忽略了生活本身的复杂性已经足够我们用来表达了。同时,“来源于生活”也不准确,因为伟大的文学作品是一种发现,在作品出现之前,生活是模糊不清的。生活并非来源,而是文学作品最后的落脚点。

      安德森小说中有着浓烈的诗意,这种诗意来自于他从最平淡无奇的生活中捕捉到了心灵的秘密。传统小说中不以为意的东西,被安德森拿到了我们面前,让我们看,让我们闻,这些存在已久的东西竟然像青草一样新鲜。在《古怪》中埃尔默把乔治·威拉德叫到火车站,和他告别以后突然将他打倒在地,然后自以为“我让他知道了,我并没有那么古怪”,可这样的行为让谁看来都会觉得十分古怪。在《哲学家》中,帕斯瓦尔医生拒绝去救助一个受伤的孩子,自以为惹怒了众人,躲在诊所里恐惧地战栗,可他的拒绝根本没人听到。在《冒险》中,艾利斯恋爱失败后,在一个雨夜突然产生某种冲动,跑到街上开始裸奔。这些故事在传统小说中不太会被当作中心情节,其中隐隐包含着一种倾向,认为这些极个别的行为缺乏代表性。是安德森提醒了我们这些故事有多美,人类的心灵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才会显露出它的本来面貌,这些看似没有什么代表性的故事却揭露了现代生活的根本困境,即人们之间相互理解的困难以及内心难以挽回的孤独。

      如果我们把现代主义看做一次已经远去的文学浪潮,那么它最伟大的遗产莫过于扩展了我们对诗意的认知范围,并且丰富了我们表达诗意的方法。安德森是整个现代主义诗意的开拓者之一,他发现了潜藏于生活表象之下的那些激流,那些被以往的小说忽略的,也被人们视而不见的心灵的秘密。这一发现成为了区分传统小说与现代小说的重要标志之一,也被之后的作家们所发扬光大。在美国文学史上,整个现代主义文学都受到安德森这一伟大发现的滋养,大家开始把触角伸入我们站立的泥土和呼吸的空气,把文学镜筒的焦点从典型人物身上移开,对准我们身边的普通人,同时坚信每个人的内心都是一种典型。这样看来,安德森无愧于美国现代主义文学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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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xin -1 认真点啊,缩进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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