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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守法的效果存在双重失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民众守法的引领不足, 守法社会的制度建设对民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保障不力。压制型法下规范主义的融入进路与自治型法下工具主义的融入进路均有其局限性。在回应型法视野中, 应迈向协同主义的融入进路: 在 “虚相” 层面形成意识塑造体系, 在 “实相” 层面形成制度规训体系。意识塑造体系是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守法意识, 形成包含思想根基、价值取向、主体范畴与核心要素在内的体系结构。制度规训体系是建构社会核心价值观融入守法的保障机制, 包括意识形态领导机制、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模范守法培育机制、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等。意识塑造体系与制度规训体系的协同运动符合 “二相” 对偶原理, 呈现出对立性、统一性、稳定性和互涨性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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