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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故乡的“八月之光”——《八月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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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8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流火的八月,是烁金的八月,是诡异的八月,在这么一个沉默而热烈的月份,很适宜于作文学的冥想与旅行。也许,我们能够有幸遭遇美国著名作家福克纳先生,他的小说《八月之光》讲的正是异域世界八月里的故事。

  七十多年前,1931年的夏天,福克纳孜孜于此书的创作,他很久都未给这部新作品想出一个好书名,一天黄昏,他照例与妻子坐在门廊上喝酒,妻子埃斯特尔的目光越过草地向灌木丛看去,又向更远处黑黝黝的花园蔓延,“比尔,”她说,“你有没有想到过八月的光线跟一年里任何别的时候都不一样?”福克纳从他的椅子上站起身,“就是它了,”他说,并向房间走去。他走到他的工作桌前,划去原先写的“黑房子”这几个字,代之以“八月之光”,这是他认为最恰当不过的标题。1954年,当有人就这个书名发问时,福克纳答曰:故乡“八月之初有那么几天,阳光柔和得像圣灵降临……”

  《八月之光》取材于福克纳11岁时发生在南方的一桩种族惨案。1908年8月9日,一名叫勒尔斯•伯顿的黑人因杀死一名白人妇女,而被一群清教徒冲进监狱杀害,并在被割掉耳朵、挖掉睾丸后用绳子拴着尸体的脖子游行,然后被一丝不挂地吊在了法院门口的大树上示众。偏执的宗教徒实施了野蛮的祭礼,福克纳正是怀着对清教支持下的种族暴行的极大义愤,创作了《八月之光》,小说是乔(JOE)是福克纳笔下命运最为悲惨的人物,在他出生前父亲就被他的外祖父怀疑有黑人血统而枪杀了。当他的母亲而难产而危在旦夕时,外祖父再次执行“上帝的旨意”,拒绝延医相救,结果使他的母亲死于难产。乔一出生就成孤儿,永远失去了父母的舐犊与家庭的温润,乔被送进荒凉的孤儿院后,他的外祖父汉斯亦悄悄地接踵而来当上了孤儿院的看门人。然而,阴毒的汉斯并非是来照拂可怜的外孙,而是来进一步执行“上帝的旨意”,不使乔这个“魔鬼的作物”逃脱惩罚。汉斯在孩子中间散布乔是“黑鬼”,使乔从小备受歧视。乔5岁时被人领养,不幸的是,养父也是一个傲慢而愚顽的清教徒,当乔背诵不出那些长老会的教义时,养父就使足力气且有条不紊地抽打他,还背不出,就继续抽打,并不让他吃饭,直至最后昏厥于地。乔在清教和种族主义的双重压迫下,他的心灵被不可救药地扭曲了,他受害于种族主义,却因此而蛹化为受种族主义思想毒害的种族主义者,他恐惧被别人呼为“黑鬼”,且也歧视“黑鬼”。所以,当情人朱安娜坚持要送他去黑人学校学习时,乔竟在盛怒之下杀死了这个与自己耳鬓厮磨有三年之久的白人妇女。乔与1908年的勒尔斯•伯顿有着同样凄惨的结局,一样的受私刑,一样的被割生殖器。意味深长的是福克纳在小说中还精心布置了另一叙事路线:讲的是农村姑娘莉娜与情人相恋,怀孕后遭抛弃,徒步来到杰弗镇寻找情人(乔的故事也发生于杰弗镇)。小说通过杰弗镇十天的社会生活的描述,揭示了几个主要人物的命运及其三代家史,体现了人类心灵深处亘古至今的真实情感。这部小说以多重叙事角度和情节结构而闻名,作家对小说文体的无限可能性进行了前卫性的实验。更奇特的是书中最主要的两个人物乔和莉娜自始至终未见上一面,这种排列组合高度自由的文本结构对传统的阅读习惯无疑是巨大的挑战。

  对于他的写作,福克纳曾说过这么一句话:“我的一生都在写一个邮票大的地方”,这并非是谦逊之言,乃是并不夸张的事实,福克纳的故乡奥克斯福是一座典型的南方小镇,中间是个小广场,广场中央有一位南方将领的雕像,四周一圈房子,其他什么都没有了。福克纳就生于斯,长于斯,写作于斯,他以这座小镇的人与历史作为虚构的出发点,营造了著名于文学世界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八月之光》只是其中的一章,还有《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押沙龙,押沙龙》、《坟墓的闯入者》等等,等等,他的19部长篇、70多个短篇小说勾勒了一个想像中的小镇。福克纳小说中的南方是一个神话色彩的南方,却带有几乎狞厉的真实面目,约克纳帕塔法,是南方的缩影。真实的神话,从来和大地相关。在这一点上,福克纳在20世纪也许无人能及,也没有哪个小说家会如此执著于建立一个以纯粹的真实为基础的王国。

  福克纳出生于1897年,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在获奖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日子过得并不自在,甚至有些不名誉,围绕着他有些不体面的轶闻趣事。

  年轻的时候,福克纳曾经在密西西比大学邮局找到过一份分发信件的工作,可他是个缺乏耐心的人,难以完成工作,唯一的兴趣就是偷拆信件,阅读别人的隐私,而且读完后就将信纸扔进垃圾堆。他受到了很多投诉,结果当然是被开除。

  那时候,他在奥克斯福是个坏榜样,没有人知道他在写小说,只觉着他是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当他的《圣殿》出版以后广受欢迎,奥克斯福的人还不知道。一位从纽约远道而来采访的记者,在见到他崇敬的人物前先去小镇的理发室整理一下头发,恰好那个理发师也姓福克纳,记者就问理发师与威廉•福克纳是什么关系,理发师很觉羞愧,说:那个二流子,是我的侄子。

  福克纳嗜酒如命,最后死在了酒精上。他是在骑马时掉了下来,这次他真把腿摔断了,在送往医院路上,为了止疼,他大口喝着威士忌,到医院时最要抢救的已不是他的伤腿,而是酒精中毒。他死在了医院,时间是1962年7月6日。

  字数:1833

  转自:惠民

  原网址: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29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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