阡陌居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新人报到
查看: 11|回复: 0

《长恨歌》:王琦瑶的四十年

[复制链接]

用户组:版主

藏经阁扫地僧

      UID
593
      积分
2537
      回帖
308
      主题
217
      发书数
0
      威望
2274
      铜币
6355
      贡献
0
      阅读权限
100
      注册时间
2025-3-1
      在线时间
236 小时
      最后登录
2025-5-9
发表于 2025-4-27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恨歌》的笔法极度写实,不设悬念和伏笔,更没有情节的穿插。一路平铺直叙,娓娓道来。

  故事的主角是王琦瑶。她是个上海里弄里长大的小家碧玉,有一种乖巧的淑媛气质,一种不事张扬的美。小说从她少年时写起,写完了她的一生。

  写王琦瑶,就要写王琦瑶身边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故事。王琦瑶身边的人是一拨又一拨,来了又去的。其实我们身边的人也是这样,缘分尽了,他们就走了,有的一辈子也不会再见。在交通和通信发达的现代尚且如此,何况在王琦瑶那个时代呢?

  吴佩珍是最早登场的王琦瑶的朋友,对王琦瑶极好。她渴望王琦瑶有出息,所以拉着王琦瑶去表哥的电影厂去试镜。试镜的失败,挫伤了王琦瑶的自尊心。她索性连吴佩珍也疏远了。1949年,吴佩珍随丈夫去了香港。吴佩珍是个实心的人,自我期望没那么高,反而嫁了个好丈夫。

  王琦瑶和吴佩珍疏远后,爱写肉麻情诗的富家女蒋丽莉趁虚而入。蒋丽莉和程先生一起为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出了大力。当选上海小姐那一年,王琦瑶十八岁,是1946年。蒋丽莉爱着程先生,程先生却爱着王琦瑶。当蒋丽莉知道王琦瑶和程先生约会后,两人的友情告一段落。

  程先生是个用情极深的好男人。但年轻的王琦瑶眼睛是望着更高处的。当国民党高官李主任出现的时候,王琦瑶便跟着李主任住进了爱丽丝公寓。好景不长,新中国成立前夕,李主任遭遇空难(应该是个刺杀的阴谋吧)。王琦瑶的命运急转而下。在新中国,一个被权贵包养过的女人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王琦瑶去邬桥养心里的伤,当地有个少年阿二爱上了她。后来阿二跑去了上海,想去赚生活养她。从此一去无音信,直到王琦瑶死再没出现过。按惯常讲故事的套路,阿二应该在某个时机再度登场的,但是作者没有这样安排。真实的人生里,确实没那么多巧合。

  王琦瑶也回到上海,住在一条叫平安里的里弄里。新中国建国初的上海,是没办法和民国的上海相比的,城市变得破败、肮脏、粗鄙。王琦瑶靠打针维持生计,和一个富家太太严师母来往甚密,后来结识了严师母的表弟康明逊。明知康明逊不会娶她,王琦瑶还是和他开始了同居生活。当不小心弄出个孩子时,两人发愁了。当时是什么气候,打个麻将还得关上门拉上窗帘,怕邻居听到。没结婚怀了孩子更是天塌下来的大事。

  王琦瑶决定让康明逊的混血朋友萨沙当替罪羊。毕竟萨沙是中俄友谊的结晶,是革命功臣的后人。他出了作风问题,当局也会从轻处理。于是康明逊消失了,王琦瑶开始和萨沙同居。王琦瑶曾让萨沙帮忙安排打胎的事。在去打胎的当天,王琦瑶改变了主意,决定把这个孩子生下来。这时萨沙消失了,随他的姨母回西伯利亚了。

  程先生再度出现,开始照顾王琦瑶。当时正是饥荒时代,两人也是为了吃饱搭伙过日子。王琦瑶生下薇薇后,程先生更是悉心照顾。虽然终日同处一室,程先生却不逾本分。当王琦瑶暗示他愿意和他同床共枕时,却刺痛了他。多年以来,他对王琦瑶痴心不变。最终王琦瑶在选无可选的时候,才愿意委身于他,他不能接受。他离开了王琦瑶,并委托蒋丽莉照顾王琦瑶。

  此时的蒋丽莉已经从一个写肉麻情诗的小资产阶级转变成一个积极追随党组织的工人阶级,嫁人也是嫁了一个浑身散发着无产阶级气息的工人老粗。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她一心想加入党组织,到因癌症而死,也未能如愿。

  蒋丽莉生命的最后时刻,王琦瑶和程先生常去看望她,两人又有些交往。接着文革开始,程先生不堪忍受造反派的侮辱,跳楼自杀。奇怪的是,像王琦瑶这样经历复杂的人,竟然毫发无损地度过了十年浩劫。不管怎样,蒋丽莉和程先生的死,意味着王琦瑶和她们那一代人告别了。后来聚到她身边的人都是下一代人了。

  接下来王琦瑶的生活开始围着女儿薇薇转,也从而结识了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女儿薇薇交了个不错的男朋友。这男朋友和王琦瑶走得近,惹得女儿吃醋。女儿结婚的那一日,王琦瑶心里是有些嫉妒的。她一辈子也没盼到这样的一天,以后也不会有盼头了。薇薇,不算漂亮,直来直去的性格,反而得了个好丈夫。薇薇的朋友张永红有点象年轻时的自己,千帆过尽,却不知道该珍惜什么。张永红虽然漂亮,最后选择和长脚在一起,又能有个什么好结局呢?

  女儿薇薇和丈夫去美国后,和王琦瑶作伴的就是张永红。后来王琦瑶又认识了老克拉,一个比她小二十岁的年轻人。经常聚的四个人变成了王琦瑶、老克拉和张永红、长脚。

  老克拉是个很怀念旧上海的人,很快被王琦瑶迷住了。他们最终开始同居。当王琦瑶感觉到自己的衰老,想让老克拉陪他几年时,老克拉却离她而去。毕竟她青春不再,美人最怕迟暮。

  王琦瑶经常在家里组织聚会,来的人鱼龙混杂,她也不顾忌。她怕凄凉,怕衰老,便用一场又一场的热闹来遮掩。

  整日为钱奔波的长脚盯上了王琦瑶的金条,深夜潜入王琦瑶家中去偷,被王琦瑶抓了个现行。情势虽有些尴尬,还不至于发生惨剧。但长脚的一声“阿姨”让王琦瑶恼羞成怒,刺痛了她害怕衰老的心。她骂长脚是瘪三,并说要报警。长脚一不做,二不休,掐死了王琦瑶。那一刻,他近距离看到王琦瑶皮包骨头,皱纹丛生的衰老。

  而王琦瑶临死前那一刻,看到摇晃的电灯,想起她第一次和吴佩珍去电影厂试镜头时,看到一个女演员躺在床上演被人杀死的一幕,当时女演员头上的灯光也这样摇曳着。王琦瑶醒悟到原来那一刻她看到的就是自己。原来,小说还是有伏笔的,从开头一直伏到故事终结的地方,让人脑子里浮现大大的惊叹号!

  其实在小说开头描写上海的里弄时,作者就写道:谁知道这里藏着多少无头案啊。现如今,王琦瑶又为这里弄里的无头案添上了一笔。那是1986年,那年王琦瑶58岁。

  其实作者还是耍了些花招的,在长脚登场后,她刻意花笔墨写了长脚的内心善良。这样当长脚掐死王琦瑶时,便产生了令人错愕的效果。可是又在情理之中,一个混社会的整天为钱挣扎的人,为了钱什么事做不出呢?

  王琦瑶一生是悲剧的收场,让人不禁感叹红颜薄命。悲剧原因除了她个人的感性和虚荣,更有政局和时代的原因。她出生的早一些或是晚一些,命运应该都会好一些。

  作者在叙述王琦瑶悲剧的同时,也顺带写尽了上海这座风情城市,在多变的政治气候下的种种变迁。作者冒着失去读者的危险,用大量的篇幅以散文的写法来描写上海的种种。通篇文字里,更是借王琦瑶的心,透露着对旧上海的怀念。



字数:2233
原作者:江欲行
原网址:https://book.douban.com/review/6472471/


[发帖际遇]: 牛妞 乱扔果皮,被红袖标大妈罚款 5 铜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阡陌居

GMT+8, 2025-5-10 00:14 , Processed in 0.08405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