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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乡村旅游目的地协同治理体系研究——以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例 吴祥民 徐凤增 朱利敏 (1. 重庆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重庆400054; 2.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济南 250100) 摘要:乡村旅游在国家战略实施中具有重要作用,而县城层面的乡村旅游治理则居于承上启下的特殊地位。本文选取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作为典型案例,从协同学理论视角分析县域乡村旅游目的地治理体系的形成过程,剖析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协同效应及协同特征。研究发现:县域乡村旅游目的地治理体系包含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个子系统,子系统的数量以及各个子系统之间自组织演化过程具有动态性;县域乡村旅游目的地治理体系协同演化过程中,不同阶段推动系统自组织演化的控制参数呈现阶段性特点,依次为市场需求、示范县建设、土地政策和市场竞争。同时,各阶段都在交叉利益这一序参数的引导下实现自组织演化,形成新的有序结构;县域乡村旅游目的地治理体系的系统性、内外双向开放性特征,以及多元主体之间存在的非线性关系,要求通过沟通协商和平等对话的方式来实现治理目标。在县域乡村旅游目的地治理体系中,多元利益主体间的互动呈现出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复杂态势,必须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子系统之间既合作又竞争的良性互动关系。上述三个方面可成为县城乡村旅游目的地治理体系建设的逻辑依据和实践对照,为类似的县域乡村旅游目的地提供治理方面的见解。 关键词:目的地治理体系;乡村旅游;县域;协同学理论;桐梓县 DOI: 10.13856/j. cn11-1097/s. 2025. 05.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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