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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看Vivian Gornick的书还是她讲她跟她妈母女关系的那本《你为什么不离开我的生活?》。这本书并没有很打动我,因为她的母女关系跟我所经历的母女关系毫无共同点,因此读起来更像是隔岸观火,一个他者看另一个他者的生活。
这本《怪女人和一座城》就不一样了,我每翻一页都在疯狂点头:“对对对,就是这样,跟我一毛一样”。这大概是因为我跟Vivian Gornick一样,都是怪女人,也都享受在城市里穿行——不开车、搭公共交通、大部分时间步行穿过城市的不同地方,走过形形色色的人。并且我们都一样,是那种很喜欢跟陌生人互动、突然加入陌生人的对话,且对此毫无心理负担的人。(但如果被怼了还是会很生气的,虽然我不会生气到像Vivian Gornick那样在公交车上让大声讲电话的陌生男人小点声结果被骂脏话、要求司机报警然后被警察嘲笑了,因为气不过而写篇文章寄给《纽约时报》然后接到编辑的电话说“你想让我刊登这个东西?”)
Vivian Gornick有她的gay蜜莱纳德,而我则有我不gay的旁友(当然gay也ok)。我们的相处方式跟Vivian所记录的一毛一样:
我和莱纳德都抱持受害者哲学。我们生来就会遭遇社会不公——这种强烈的感觉在彼此心中熊熊燃烧。我们的主题是令人不适的生活。我们都面临一个问题:如果没有现成的不公——他是同性恋,我是怪女人——供我们抱怨,我们会自行制造一个吗?我们的友谊致力于探讨这个问题。事实上,这个问题阐释了我们的友谊,它赋予这份友谊特点及风格,并且比我所知的其他任何亲密互动更能揭示普通人际关系的神秘本质。
二十多年来,我和莱纳德每周碰一次面,我们一起散步、吃饭、看电影,不是在他家附近,就是在我家附近。除了看电影的那两个钟头,其他时候我们几乎只是聊天。我们之中总有一方提议,买张戏剧、音乐会或朗诵会的门票吧,但好像谁也没法提前定下晚间会面的确切日期。事实上,我们的交谈是各自生活中最令人满意的交谈,我们一个礼拜也不愿中断。正是与对方聊天时的自我感觉,让我们深深地吸引着彼此。有一次,一天之中有两位摄影师给我拍摄肖像。每张都是我,毫无疑问。但在我看来,我的面孔在其中一张照片上显得支离破碎,在另一张照片上却完好无损。我跟莱纳德的关系也是如此。我们在对方身上投射的自我形象就是彼此心中的那个形象:让我们感到完整无缺的那一个。
那么,也许会有人问,为什么我们每个礼拜不多见几次,一起深入探索这个世界,让彼此每天都能享受交谈的慰藉?问题在于,我俩都有消极倾向。无论置身何种环境,在我们眼中,杯子永远是半空的。要么他在表达感伤、失败、挫折,要么我在表达。我们不由自主。我们也不想这样,可这就是彼此对生活的感觉,而对生活的感觉也不可避免地成了我们的生活方式。】
(应该有很多同款友人在看到这一段之后发给了他们的同款友人吧)
甚至我喜欢在城市里走来走去的理由跟Vivian Gornick也高度相似——并且走来走去的时候也常常想起同样喜欢走路的人,比如本雅明和约翰逊,他们同样对生活有很多奇妙的洞察,同样忧郁和贫穷。
我发现自己日渐滑向社会的边缘,此时没有什么比在城中漫步更能抚慰我痛苦而愤怒的心灵。我在大街上看到人们竭力维持尊严的各种方式——生存手段何其多样与新颖,就会感到压力减轻,泛滥的情绪得到了纾解。我体内的每个细胞都能感受到大众对毁灭的拒绝。这种拒绝变成了我的伙伴。我最不孤独的时刻,就是走在熙攘的大街上。我发现,在大街上我能想象自己。我想,在大街上,我在争取时间。多好的想法啊:争取时间。它是这些年我和莱纳德都在用的办法。
我长大了,也搬到了市中心,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一件事如我所愿。我念了书,但文凭没能让我在市中心占据一间办公室。我嫁给了艺术家,但我们住在下东区。我开始写作,但十四街上谁也不读我的作品。通向金牌企业的大门并未向我敞开。辉煌的事业依然遥不可及。】
这种城市漫游是一种慰藉,在充满焦虑和自我贬低的现代城市生活荒漠中的最后一块绿洲。对任何一次走路来说,起点和终点都跟现代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一样让人焦虑,但中间路途却是确定的、可靠的、可亲的——你已经知道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于是中间路途就被豁免了焦虑并赐予了确定性,这意味着它成为了一个美好的结界、保护着你在这段安全的时空里像一只小狗一样东看看西逛逛、随时随地停下来嗅闻任何有趣的细节。
我们这样散步时,时空的特质常常随我们的脚步发生变化。“小时”的概念消失了。街道成了一条漫长而畅通的道路,它在我们面前无尽延展,没有什么能阻挡我们前行的步伐。时间拉长,像小时候那样,几乎无穷无尽,它跟现在的时间截然相反:现在的时间总是稀少,总是紧迫,总是愉快心情的短暂标识。
甚至连我从不为外人道的小怪癖都被Vivian Gornick捕捉和共享了——我每天入睡前都会下意识地透过窗户看看外面城市天际线上的灯光。一个个方形的黄色橙色白色的亮光像是某种保证,保证世界不会像英国歌手Jem歌里唱的那样在我陷入无防备无意识的假死状态时发生彻头彻尾的改变.
每晚入睡前,我关掉十六楼客厅的灯,看着身边一排排灯火通明的窗户升至天际,我感到自己被不具名的城市居民聚落簇拥着,心中一阵喜悦。这些同样悬挂在空中的人类蜂房,是让大家产生联结的纽约特色。它带来的愉悦让人安心,且难以言喻。
成为“怪女人”的一个必须要素是对浪漫关系中自我的反思——所有的“怪女人”都需要从文化塑造世俗强化的女性脚本中醒来,就像白雪公主吐出噎住她喉头的毒苹果。这口毒苹果大概就是对于性别身份和脚本的幻想——或者用社会科学的话说,是规范/惯习,关于事物为何又应该如何运作。毒苹果何其多,Vivian Gornick避开了“女人须为人妻为人母”的毒苹果,没躲开“激情王子”的毒苹果。
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对此我比谁都惊讶。就拿爱情来说吧,我一直以为自己在这方面会跟我这代的其他女孩一样。然而我对为人母和为人妻从来不感兴趣,总是幻想自己身处某个革命的关口,这在同学们当中可谓异类,我一直知道,有一天激情王子会出现,等他真的出现时,生活就会呈现它的终极形态:终极是个关键词。巧合的是,的确出现了许多与激情王子相仿的人,但没有出现任何终极的东西。三十五岁之前,我的性阅历与朋友们的并无二致,我还结过两次婚,也离了两次婚。两段婚姻都只维系了两年半,每次都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我自己)答应嫁给一个我同样不认识的男人(结婚蛋糕上的那个 人偶)。
好在知错而改,从漫长人生中渐渐精进,也能学会区分欲望与爱、胁迫与尊重,学会明白要在哪里画那条最为重要的底线。
此后我当然还是会跟男人上床——跟这个男人分开后,我依然体验过无数次爱、争吵与幸福——但那层精细而无形的薄膜常常萦绕心头;记不清有多少次,当我凝视恋人的面孔——他虽然爱我,却不相信我跟他一样需要某些东西,才能感受到生而为人的尊严——我就会看到那层薄膜闪闪发光。
“怪女人”的底线是需要被当成人来尊重和对待。用Vivian Gornick的话来说,即“那层无形的薄膜”,也即“二十层床垫之下的那颗豌豆”。这种需要被当成一个独立的人来尊重和对待的需求,不能用任何东西来交换——权力、财富、宠溺、美貌……任何打着“真爱”的名义在短剧、短视频、古偶仙侠、网文现代剧、漫画等等任何描摹亲密关系的文本,一旦突破了这条底线,便立刻成为噎死白雪公主(按照一个版本的格林童话所记录的:并使王子/国王得以强暴她且导致她怀孕)的毒苹果。
所有的“怪女人”都懂得识别毒苹果——她们因此被污名为“女巫”,在年景更差的时候被猎杀。
英国赫赫有名的亚瑟王传奇中有一个故事叫做《高文爵士的婚礼》。在这个故事里,亚瑟王的对手要求他回答一个问题——“女人最想要的是什么”,一旦答错他就头颅不保。
神秘的女巫告诉了亚瑟王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并从仇家手里拯救了他。
这个神秘答案是这样说的:
“自夏娃诞生,便只有一个愿望;
掌握自己的命运,其他皆浮云。”
从15世纪到今天,以男人为中心的文化都孜孜不倦地把男性和女性分裂、让他们对立,好让设计这个游戏的人从双方的对立中得益。他们教男性把女性看做“洞或袋”,而不是跟他们一样独立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要是带女性去高级餐厅,就觉得对方应该和他上床,如果对方拒绝,他们就会暴怒。……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男性认为请客或送礼理应换来性爱。所以自顾自地请客,提出上床的要求又被对方拒绝以后,他们就会很不高兴。他们的想法是‘明明只是个洞还敢拒绝我’。……他们不认为女性有拒绝的选项。‘明明都请客了,明明都送礼物了,为什么还不同意上床啊?你们不就是为了给男人解决性需求的洞吗?’ ” (日] 田岛阳子 / [日] 阿尔特西亚 《 田岛老师救了我!》)
Vivian Gornick有类似的观察,并决定拥抱“怪女人”的自我定义——选择成为一个人,而不是以男人为中心的文化所定义的为男人服务的“第二性”:
后来,我认识了一些女人,她们会用别的方式诠释这种经历,但当我提起那层无形的薄膜,她们立刻明白我在说什么。她们大多会耸耸肩,说,这在所难免。她们已经平静地接受了由来已久的安排。我知道自己做不到。对我而言,它就像二十层床垫之下的那颗豌豆:一个我永远无法适应的心灵烦恼。
字数:3571
作者:闻夕fel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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