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新人报到
查看: 7|回复: 0

“李二先生是汉奸”——《李鸿章传》

[复制链接]

用户组:儒士

      UID
984
      积分
497
      回帖
476
      主题
43
      发书数
0
      威望
237
      铜币
2817
      贡献
0
      阅读权限
30
      注册时间
2025-3-1
      在线时间
61 小时
      最后登录
2025-3-14
发表于 2025-3-14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得大二那会子,黄天骥老师给我们开讲座,讲对联的写作,在举例中提到了一副对联:杨三已死无苏丑,李二先生是汉奸。稍有对联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对得极好的联句,特别是“已死”对“先生”真可谓神来之笔。于是我过眼就记住了这个好对子,虽然知道杨三是苏州名丑角,李二是李鸿章,却不知道这背后的掌故。

  后来看了《走向共和》,才发现这联句里包含了一个生命和一颗爱国心。甲午战败,举国震动,作为统帅的李鸿章其咎难辞,“世人皆欲杀”。一天,慈禧老太太正饶有兴致看戏,苏州丑角杨三上场了,他哼了几句便口吐白沫,倒在戏台上,接着,左右两侧的楹联缓缓落下,正是:杨三已死无苏丑,李二先生是汉奸。宫廷慌了一阵,半晌才反应过来这是尸谏。

  这掌故或许是野叟闲谈、陋巷之议,是真是假且不管。国家危难之际通常也是民族情绪高涨之时,民族情绪有时候是件很坏的事情,它使人盲目、混乱、激昂,做出许多荒谬之事。当时许多中国人都想杀李鸿章以泄愤,导致李鸿章不敢在京城逗留,签约后直接到贤良寺去了。这对联不是我要讨论的重点,我要说的是:

  李二先生非汉奸!

  历史要还给李鸿章一个公道,可是,我们受历史教科书的毒害太深了,我们的教育不断把一些刻板的东西植入我们鲜活的大脑,最终我们就变成了刻板的人。很多年我都无法从教科书里的李鸿章印象中逃脱出来。在我们正统的历史叙述中,李鸿章是一个避战求和、胆小怕事、卖国求生的奸臣,除了办过几个不成功的厂子简直一无是处。那时偶尔听人讲起“东方俾斯麦”就觉得奇怪,心想李鸿章这等奸臣如何与俾斯麦齐名?

  史书读多了,视野就开阔了。读书大凡这样,偏狭的视野就会导致偏狭的观念,但是视野开阔之后就会有对比,就不至于陷入作者的偏狭中。在我们的历史书写中,有一种“奸臣模式”。茅海建在《天朝的崩溃》中把这一模式分析得很清楚,历史只有关注细节才能减少偏见,我觉得这本书做到了。

  “在皇权至上的社会中,天子被说成是至圣至明的,不容许应该犯任何错误,所以人们对政治的批判只能降到大臣一级。‘奸臣’充当了替罪羊,皇帝避免了直接承担坏责任。”李鸿章在甲午一役中不仅替代了光绪和慈禧,还替代了一群顽固守旧掣肘洋务的官僚,他成了千夫所指、众矢之的。

  关于李鸿章的评价,我觉得写得最好的莫过于梁启超的《李鸿章传》,此文妙语连珠,气宇轩昂,太史公之笔法跃于纸上,夹叙夹议,深得《屈原贾生列传》、《伯夷叔齐列传》之 。读过几遍之后心犹未足。梁启超真乃天纵之才,“刺手拔鲸牙”,用词遣句才气逼人,常有惊人之语,如云开日见,雾尽山来。《李鸿章传》起笔即气势凛然,入骨三分,终笔余音绕梁,令人掩卷叹息。只有梁启超这样的笔才能写尽李鸿章,也只有李鸿章的人才配得上梁启超的凌云健笔。天之戕李鸿章如此,天之厚李鸿章如此。一篇《李鸿章传》足令其泉下欣慰:孺子知我也。

  关于李鸿章,盖棺却远未定论,李鸿章所处的时代是驳杂的,其人其事也是驳杂的,而我们的评论却太过于单一惨白了。骂李鸿章为汉奸的人紧紧抓住甲午惨败和《辛丑和约》,但是李鸿章一生的污点不在甲午战争,不在庚子赔款,而在《天津条约》和《中俄密约》。这些污点造成的损失并不能只由他一人承担,所谓“弱国无外交”,李鸿章应是深谙此理。

  李鸿章不是英雄,不是伟人,他只是踏实做事,任劳任怨,为没落的清王朝做些修补工作罢了。他有政治的手腕,却没有政治家的气识,他甚至称不上是“政治家”,却可以说是权术谋略之士。他懂洋务却不懂国务,知有君主而不知有国民。李鸿章是难得的末世人才和忠臣,但非英雄和外交家。他最大的优点在于实干,在于知行合一,就这一点在清议横流的清廷来说可谓弥足珍贵,比张之洞、左宗棠等人强多了。

  李鸿章是旧时代的人杰,也是旧时代的悲歌,他的身上新旧驳杂,正如威尔逊的《毛泽东传》所说:“新世界总是附着旧世界而生。”他把旧时代扛在身上,沉重与悲哀是他留给后人的身影。那些到现在还大喊李鸿章是卖国贼的人,拿梁启超的话来说,“吾无以名之,名之曰狂吠。”

  历史从未错过李鸿章,我们的历史书写却错过了他。

  字数:1439
  转自:爱弥尔 评论 李鸿章传
  链接:https://book.douban.com/review/502153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阡陌居

GMT+8, 2025-3-15 01:30 , Processed in 0.145517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